最高法发布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45个大项,200余项具体任务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茅仲华
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以下简称《纲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茅仲华表示,《纲要》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各地法院的突出问题,逐一作出回应,全面系统提出各项改革举措,推动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促发展。
《纲要》提出了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到2028年,审判权力运行、机构职能设置、司法资源配置、队伍能力建设等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有效提升,人民法院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的职能发挥更加充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的作用更加凸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茅仲华表示,《纲要》的改革部署涉及人民法院各方面工作。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抓好改革落实。
一是强化改革统筹管理。《纲要》确定的45大项改革内容,将进一步细分为200余项具体改革任务,并明确各项任务的主要内容、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进行项目式、台账式管理。在细化任务分工和推进落实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各项改革任务的内在关联、逻辑顺序、相互影响,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落实,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
二是鼓励依法有序探索创新。《纲要》中确定的改革任务,有的属于战略性、方向性的工作部署,各级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审判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宜提出符合自身实际的细化举措,大胆进行探索创新,不断创造和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与此同时,必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做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对于需要调整适用现行法律规定、先行试点探索的改革举措,应当在取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开展试点,待试点经验成熟、相关立法完善后再全面推开,确保重大改革依法有序、审慎稳妥推进。对于改革推进中的重大事项,最高人民法院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各地法院也必须按要求向地方党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报告。
三是加强改革评估问效。改革举措是否落地见效,关键要看审判质效是否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切实增强。将进一步完善改革评估问效机制,通过专项督察、定期通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持续加强改革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举措有序落地、见到实效。同时,还将定期发布司法改革案例,加强改革政策宣传解读,讲好鲜活改革故事,使广大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
红星新闻记者祁彪刘亚洲北京报道
编辑潘莉责编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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