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发文:重拳出击中介乱象 保险中介迎来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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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保险业一股重要的组成部分,保险中介行业近年来发展迅猛,但伴随而来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也屡禁不止。在连续发文整顿保险中介不合理合规行为后,4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印发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再度对保险中介市场违规违法行为进行重拳治理,并从三大方面进行严格规定。中介行业引来了严监管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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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三大重点项目重拳整治中介乱象
近年来,监管机构通过一系列保险中介专项检查和乱象治理工作,各保险机构合规意识得以提升,各类风险得到了明显遏制,但仍有部分机构存在内控管理不规范、线上线下管控尺度不一致等问题,保险中介市场乱象不容忽视。
此次银保监会发布的《通知》,从三大重点项目上对保险中介市场行为进行了约束,首先是压实了保险公司对中介渠道对管控责任,强调和明确了哪些行为属于虚列费用、违规销售、欺骗投保人以及不当获利。针对中介市场销售行为中时常存在等不当获利/给予合同外利益以及挪用或者侵占报废等行为,也有了明确等界定和规定。
第二是要求行业认真排查保险中介机构业务的合规性,严禁中介机构协助保险公司套取费用、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给予合同外利益、索要合同外利益。其中,针对混淆保险与存款和理财概念的行为,银保监会要求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严查是否存在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混淆,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将保险产品收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片面类比,变相夸大保险合同收益,承诺固定分红收益等误导行为。
第三是要求强化整治与保险机构合作等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保险业务,明确严禁非法销售保险、与p2p等存在合作等行为。
6月前完成自查整改不到位将重处
根据《通知》内容,银保监会要求各地银保监局切实行动起来,组织各保险机构在4-6月期间完成自查整改,7-11月将进入监管抽查阶段,对于保险机构在自查中存在瞒报漏报行为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统计了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处罚通知,今年一季度,中国银保监会及各地银保监局共开出罚单178张,其中102张开给了保险中介渠道,涉及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和互联网等,被处罚内容包括聘用不具备任职资格高管、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以及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等。
红星新闻记者田园
编辑余孟祥